各有关培养单位:
现将2018年12月研究生毕业证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负责老师于2018年12月24日到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0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毕业证。齐鲁医学院相关单位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按照齐鲁医学院相关通知执行。
二、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的毕业证,由所在培养单位直接寄送其定向单位,不能发给定向生本人。类似情况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此规定办理。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上一篇:关于2018年12月-2019年3月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篇: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